法制网讯 记者余东明 见习记者张海燕 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电信网络诈骗情况通报会上获悉,该院2020年共办理涉网络诈骗案件50起,其中网络情感类诈骗占比44%,骗取的钱财占所有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的73%,这类诈骗行为往往呈现“三步走”模式。
据介绍,网络情感诈骗以“爱”之名编造虚假理由、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实施诈骗,其行为具有阶段性。
第一阶段,在婚恋网站、交友APP、交友群等各种社交平台上精心包装个人形象,伪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吸引异性。第二阶段,逐步与受害人建立感情,让受害人掉入精心布置的“甜蜜”陷阱。第三阶段,编造理由骗取钱财,与目标对象聊生活、假装生病等寻求安慰,博取同情与信任,将其当作诈骗数额大小的筹码,等到钱财达到预期之后,犯罪分子便销声匿迹。
这类犯罪手段隐蔽性强,背后通常是团伙组织作案,并呈“产业化”发展、“公司化”运作,各成员分工合作,进行“层级化”管理、“流程化”操作,形成“诈骗爱情屠宰场”,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嘉定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团伙在社交平台上包装年轻女性形象,随机搭讪不特定男性,确定恋爱关系后,要求其购买玉饰作为定情信物,在微信上转账如520、3344、1314、999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
这一团伙有3位业务组长传授话术,一位年轻女性负责提供视频通话、照片等外貌形象,其余业务员根据话术进一步取得被害人信任,从而骗取钱款。当被害人察觉有异或是囊中羞涩后,便逐渐断开联系。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犯罪团伙共27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零十五日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嘉定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网络犯罪案件特点,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构建“党政主导、全社会参与”“打防管控宣建联”一体化反诈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严控、严管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