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首次引进司法审计巧破执行“蹊跷”案

2021-05-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663℃

法制网讯 记者张雪泓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海淀法院执行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在执行过程中首次探索引进司法审计,巧破一起执行“蹊跷”案,被执行人当天晚上即支付欠款300万元。

2019年3月7日,李某向海淀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潘某、李某某、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偿还677余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

2020年4月22日,李某向海淀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海淀法院依法向潘某、李某某、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向三被执行人发送短信告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应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三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在执行过程中,海淀法院执行局未查询到被执行人任何财产,李某亦无法提供任何财产线索,但办理此案的方岩法官团队并没有放弃。执行干警经大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仍在正常经营,但银行账户却无存款。这种情况明显存在“蹊跷”,于是,执行干警当即和李某协商,认为被执行人可能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形,因而决定对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司法审计,这在海淀法院执行工作中系首次使用。

根据相关程序通过摇号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实际经营地点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经营地点,由会计师对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进行现场核查。

会计师发现,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有账面现金600余万元,银行账户余额70余万元,现金6万余元。但因被执行人的员工拒不配合且财务账簿较多,当天无法完成全部审计工作,法院决定将其财务账目及财务室电脑主机予以扣押,待审计结束后再退还。

执行法官现场告知该公司员工,如查账后核实其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将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当天晚上,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就联系法官称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并立即支付了300余万元。法官对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负责人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愿意积极履行义务。

第二天,双方当事人来海淀法院就剩余款项进行了协商,约定在三日内将剩余案款全部付清,审计费和执行费由北京某环保技术公司缴纳。现该案件已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