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雪泓 通讯员许博威
为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关参与听证。据悉,这也是平谷法院首例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此次听证会是对一起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的罪犯郭某某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郭某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平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50万元。案件生效后,在罪犯郭某某交付执行过程中,看守所以郭某某怀孕为由不予收监执行。平谷法院立即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对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外网公示,组织对郭某某进行医学鉴定,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平谷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召开听证会,并邀请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关参与,听取多方意见,目的就是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公正的作出处理决定。
听证会后,平谷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向检察机关发出书面征求意见,检察机关同意本院对罪犯郭某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在听取各方意见,及审查罪犯郭某某的诊断证明、社会调查等相关证据材料后,平谷法院依法作出对罪犯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记者了解到,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平谷法院结合六大顽瘴痼疾以及自选动作,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开展了“减、假、暂”案件摸排整治等工作。同时,及时召开审委会,讨论通过了《平谷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范》,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的同时治建并举、标本兼治,制定了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平谷法院将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严实司法作风,实现教育整顿在提升司法水平、完善案件办理等方面的成果转化,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