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梁海逵
5月13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韶关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据悉,自2015年7月韶关市两级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期间以来,案件起诉和判决数量居于全省第一,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韶关样板”。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韶关市检察机关积极创新,为公益诉讼的探索发展提供“粤北经验”。
据介绍,从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到今年4月,韶关市检察机关通过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重点对国家农业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创新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跨行政区划办案协作机制以及专项考核机制。
截至今年4月,韶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69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50件,其中民事公益案件49件,行政公益案件601件;提起诉讼78件,法院审理结案65件,其中55件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求,10件调解结案,调解结果均符合检察机关诉求,追偿公益损失共计8351.8万元。
据悉,韶关检察机关接下来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市委“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工作部署,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