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林华珠 何钦武 近日,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体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将司法救助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承办检察官二次奔赴千里之外的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的深山里走访调查,成功办理了首例跨省司法救助案件。
经调查,救助申请人为被害人尚某怀的父亲,是当地的贫困户。尚某怀生前是家中的顶梁柱,2010年与邹某珍在贵州结婚。夫妻二人婚后来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某村打工,并居住在该村。2020年7月,因尚某怀醉酒后殴打邹某珍,并掐住邹某珍脖子按在墙上,导致邹某珍呼吸困难,其遂从床上拿起一片啤酒瓶的玻璃碎片,割伤尚某怀的左上臂内侧。后尚某怀因酒后失血性休克继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邹某珍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省检二分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官认真审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后,邹某珍离家出走。目前,申请人家里共有11人,全部依赖申请人生活,分别为:申请人及其妻子;申请人的母亲79岁视力残疾,父亲83岁常年患病卧床;申请人的哥哥常年患病;申请人长子尚某怀死亡后留下的四个未成年子女;申请人次子外出务工,留下的两个未成年子女。 鉴于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及案件的实际情况,省检二分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召开检委会决定给予司法救助,并责成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及时办理救助金发放。由于该案是省检二分院办理的首例跨省司法救助案,为了增强工作透明度,彰显检察担当,办案组再次赴贵州,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邀请当地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公开答复,省人大代表潘中泽认为,检察机关关心贫困人员给予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担当;政协委员许亚岚表示,此次救助体现了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化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情怀。当日,申请人送上了锦旗表示感谢。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在救助申请人家里进行调查的同时,给被害人尚某怀的四个未成年子女赠送新书包和笔盒等学习用品,鼓励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检察官走访调查的村庄是革命老区,是当年红军长征中红一方面军的途经之地,办案期间的长途跋涉,一路走来让检察干警真正感受到了老区人民“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浓厚情意。检察官还与当地驻村第一书记、其他干部进行了座谈,深切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感受当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下一步,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将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检察履职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