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近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人民法院的“车载流动法庭”开到了察雅县王卡乡的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金额为3万元的民间借款案件。
作为承办法官,察雅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扎西次仁多次翻阅卷宗了解案情。他深知,任何一个小案子,都是老百姓“天大的事”,也是向农牧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的好时机。
因为道路塌方,原、被告双方所在地到县城的道路被堵,扎西次仁带着书记员,开车来到在公路塌方处附近的田间,搭建起一个简易的流动法庭。在法官的调解下,一场历时近4年的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自从有了‘车载流动法庭’后,可以更好地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化解矛盾,就地开展法治宣传,实现更高效的司法便民。”察雅县人民法院院长阿旺措姆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察雅县人民法院流动法庭行程9000余公里,巡回办案36件,现已全部办结。
近年来,西藏借助“车载流动法庭”方便快捷的优势,延伸办案触角,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妥善处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司法便民带来的实惠,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心系群众
西藏地广人稀、点多线长、交通不便,农牧民群众居住较为分散,一些偏远乡村的农牧民不太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鉴于此,从2009年起,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传统的“马背法庭”“帐篷法庭”实践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推出了一项全新的便民利民为民工作模式——“车载流动法庭”,为全区74个基层法院配置一台越野车作为“流动着的审判法庭”,同时配备办案必需设备。
从“马背法庭”“帐篷法庭”到“车载法庭”的跨越,是西藏法院司法审判服务民生发展的生动写照。
多位基层法官向记者表示,“车载流动法庭”的机动性、流动性和高效性优势更明显,通过“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办案,更方便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化解民间矛盾、处理社会纠纷。
目前,西藏各基层法院初步形成了以乡镇人民法庭为点、以“车载流动法庭”为线、以基层人民法院为面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覆盖司法服务网络,受到了农牧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车载流动法庭”实现了一台车子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审判功能就延伸到哪里。
以案说法
7月26日,日喀则市岗巴县昌龙乡正在开展农牧民运动会,县法院干警带着“车载流动法庭”到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据悉,为更好发挥“车载流动法庭”作用,西藏各基层法院紧紧抓住牧场转移、农闲时节、农民工返乡过年等时机,广泛宣传与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有案办案、无案法宣,这是“车载流动法庭”的工作理念。
在田间地头、在山谷沟壑、在草原牧场、在农舍帐篷,处处都能看到身着制服、佩戴法徽的法官们风尘仆仆的身影,这已经成为西藏广袤土地上一抹亮丽、流动、独有的风景线。
不少农牧民群众表示:“看到‘车载流动法庭’,我们心里就踏实了。”
近年来,西藏各基层法院选取一些婚姻家庭、赡养继承、交通肇事等案件就地公开审理,邀请当地农牧民参加旁听。
庭审中,法官释法析理,庭审后,答疑解惑,耐心讲解判案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通过让农牧民群众耳闻目睹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案例,让其接受一场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广泛覆盖
“阿佳(藏语,意为姐姐),我是新吉乡的村民,我要打官司,能否麻烦你们来一趟?”那曲市班戈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米玛卓玛经常接到类似的电话。
“在我们班戈县,每位农牧民群众都有一张便民联系卡,只需拨打电话,即可享受到‘车载流动法庭’提供的优质司法服务。”米玛卓玛告诉记者,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满足群众需求,我们法院制作发放诉讼便民服务卡、悬挂法律服务信息牌,注明法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向群众承诺一个电话随叫随到,实行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变“坐堂断案”为“送法上门”。
近年来,针对受理的各类家庭邻里纠纷等多发高发频发案件,“车载流动法庭”广大法官随时赶到事发地,做到就地立案,开庭后当场制作、送达法律文书,甚至即时履行,把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把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草原牧场。尤其是对于诸如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问题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注重讲清法理、讲明道理、讲透情理,积极促使义务一方履行责任。
“车载流动法庭”充分发挥其广覆盖、宽服务、机动便捷的独有优势,把困难留给法院、把方便让给群众,把付出留给法院、把利益让给群众,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等方面成效显著,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千家万户,送到了农牧民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