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法院“三大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2-01-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54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重大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在研究讨论案件事实和证据阶段,首次邀请辩护律师列席并充分发表意见。

“邀请律师列席审委会充分反映出廊坊中院党组强烈的创新思维和改革意识,既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务实举措,也是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有益尝试。”首次列席审委会的受邀律师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自2021年下半年起,廊坊中院积极谋求两级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在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的谋划和推动下,围绕解决审判执行质效难点求突破、挖掘历史潜能求发展、深化贯彻落实求创新三个主题,全面深入实施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重塑“廊坊经验”、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三大工程”。

扭住主责主业提升审执质效

2021年10月11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审主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和答辩状,同时制作上传电子卷宗,装订纸质卷宗。11月2日,经过一审法院立案庭审查,上诉案件卷宗完成向廊坊中院移送。

这样的速度,得益于廊坊法院系统实施的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工程。

“法院工作的核心重在突出主责主业,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在于提升质效。廊坊中院扭住主责主业,抓牢质效根本,对内不断提振法官办案管理的精气神,对外展示了法院新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积极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期待。”马大壮说。

按照廊坊中院相关实施意见,全市法院积极构建起人员队伍、制度规范、装备保障和信息化支撑等充分融合运用的审判执行质效全要素管控模式,全面推进扁平化管理和执行事务性外包两项改革举措,形成权责明晰、规范有序、监管有力、全程留痕的新型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和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并进一步严格组织考核标准。

实施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工程以来,廊坊法院系统执行办案平均用时同比由163天降至81天,中院本级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同比从141.96天降至64.2天,结案率、调解率等指标均有所提升。

瞄准传统优势助力社会治理

由于张某未如约履行房贷还款义务,某银行将其诉至法院,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及违约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并成交,但张某已将房屋出租给吴某,租赁合同未到期,法院需要对拍卖房屋进行腾退执行。

2021年9月16日,马大壮深入此案执行现场,仔细听取当事人陈述后立即组织调解,一边对吴某进行释法明理,从情理上耐心做工作,一边与房屋买受人沟通。经过调解,吴某和房屋买受人就腾房时间达成和解意见,案件圆满解决。

多年来,廊坊法院经过长期实践,在党委领导和社会广泛支持参与下,形成诉讼内、诉讼外良性循环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内强化调解、促进和解,诉讼外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被誉为“廊坊经验”。廊坊法院开展“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就是要规范完善诉前化解、诉非衔接、诉源治理等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力军作用。

按照重塑工程“施工图”,廊坊法院将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和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两个平台,把握立案、审判、执行、诉后四个节点,建立健全多元解纷、诉非衔接、诉前化解、联络监督、重心下移、团队保障六个机制,扩大调解适用范围,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实现到2023年底案件总量下降的目标。

紧跟最新论述推进司法民主

2021年9月27日,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齐德旺带领由多位人大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对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进行联动监督,马大壮在座谈中表示,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司法联络,及时回应相关建议、提案。

2021年12月3日,廊坊中院举行宪法宣传公众开放日暨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20位特约监督员正式履职,对廊坊中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2021年下半年,廊坊中院连续开展了一系列旨在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加强人民民主建设的活动,这就是该院开展的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工程。

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工程全面维护社会各界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廊坊中院制定《关于司法民主推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确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司法联络制度、司法活动公众参与制度等“五大工作制度”,内容涵盖26项具体落实措施,每项措施均明确了目标、内容和具体要求。

“廊坊中院全面推进‘三大工程’,以此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大局。”马大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