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赌徒还敢“衣锦还乡”?

2022-06-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349℃

住豪宅,开豪车,出手阔绰的商界精英竟是境外赌场的老板。近日,贵州省雷山县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姚某、邓某等6人。

劣迹青年寻找“财富密码”

“我最开始在网上浏览信息,看见去了缅甸的人都挣到了钱,我就想去那里试试。”姚某初中肄业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无正当职业,后因强奸、贩毒被多次判刑。刑满释放后,没有一技之长的姚某终日在家游手好闲。

2014年,姚某偶然听说在缅甸的赌场发广告一个月能赚好几万,心动不已的他便通过“蛇头”(帮助偷渡的人)偷渡到缅甸。后经人介绍,姚某在一个专门从事网络赌博的赌场内负责推广,工作内容是通过网络发布赌场宣传信息,从而招揽国内的赌客参与赌博,并获取提成,每个月工资为3万元至5万元。

由于姚某做事灵活谨慎,很快便获得赌场老板黄某的信赖,姚某开始专职为黄某当司机,并管理下面的赌博团队,每月获利10余万元。在此期间,为了开拓赌场生意,姚某跟着黄某多次偷渡到泰国、老挝等国家,姚某也在耳濡目染中掌握了跨境网络赌场的运营管理模式。

自己当老板打造赌博团队

2017年,姚某已经成长为网络赌场的高层管理者,每月工资加奖金多达几十万,网络赌场巨大的利润空间让姚某心动不已。恰巧此时,黄某因缅甸各个赌场之间的竞争而逃离,姚某便顺势接下该赌场。

为了打造自己的赌博团队,获取更巨额的非法利益,姚某从国内拉拢邓某、张某等人前往缅甸从事赌博工作。姚某经营的赌场有严格的分工,有负责发布信息招揽赌客的推广人员,有指导赌客进行操作的客服人员,还有负责发放赌资和提成的财务人员。

该网络赌场的赌客基本都是在国内通过某些平台的聊天软件浏览到赌场信息后参与网络赌博的。案发后,侦查机关通过提取姚某及其团队的银行流水,查明其非法获利上亿元。

为了逃避打击,在姚某的赌场内,不同分工的人员被严格管理,身份证件等要上交,工作时要使用统一的手机,各个工种的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交流,如果有工作人员偷渡回国,整个赌博团队会及时切断和该工作人员所有的联系方式。短短五年间,姚某便在缅甸建立起了庞大的赌博团队,一跃成为当地知名的“赌王”。

回乡炫富落入法网

2019年底,随着团队管理日益完善,怎么将赚取的巨额违法所得洗白,成为姚某关心的事。经过一番筹划,姚某决定回国,通过远程操控的方式管理远在缅甸的赌博团队,并以从事赌博获取的巨额利润维持其在国内的高消费。

回国后的姚某一改往日劣迹青年的形象,他利用违法所得,以其父母和他人的名义购买了价值600多万元的别墅、160多万元的门面房以及多套房产。为了彰显其“成功人士”的身份,姚某陆续购买了多台百万级豪车。为了进一步将境外获取的巨额利润合法化,姚某还入股了众多产业、项目。

2021年8月,公安机关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姚某因开设网络赌场获取高额利益。公安机关于今年1月对姚某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随后提请雷山县检察院对姚某审查批捕。

鉴于该案是雷山县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跨境网络赌博案件,在侦查阶段,该院就成立了专案团队,在公安机关邀请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疫情防控给跨境取证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加之在缅甸开设的网络赌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反侦查保护措施,较难在架设的网络赌场中提取到有价值的电子数据。承办检察官遂针对跨境网络赌博案件的特点,快速引导侦查机关围绕“资金流(涉赌资金)”+“信息流(赌客信息)”收集固定网络赌场的证据。承办检察官对姚某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等进行梳理,抽丝剥茧,引导侦查机关破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线索,为案件后期的追赃挽损奠定基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