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莫沾毒品,莫交毒友”,18岁的青年吴某交上毒友,为解毒瘾,筹措毒资,将自己买来的毒品加价卖给毒友,大好青年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2015年10月8日,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18岁的吴某自小家境拮据,因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疏于管教的吴某,初中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混迹于各大夜场、酒吧,继而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染上了毒瘾。可家中给的零花钱已无法满足其购买毒品的花费,无奈之下吴某打起了毒品买卖的主意,吴某将从别处买来的毒品,每克加价50元卖给他的那些毒友,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共贩卖氯胺酮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