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货车司机偷运他人盗窃的原油踩法律红线被判刑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69℃

两位货车司机从山东聊城运输一车蔬菜到黑龙江哈尔滨,本来好好的做着正当营运生意,却不想,因为拉运他人盗窃的原油被大庆警方抓获。10月23日,面对严正的宣判,二人忏悔不已,非但外快没弄到,反被判刑处罚,

2015年4月24日凌晨,山东聊城司机郝某某、邹某某按照货车老板的要求驾驶一辆装满蔬菜的货车顺利到达哈尔滨市一农贸市场。卸完蔬菜后,货车老板来电话通知他们到黑龙江绥化安达市拉化工原料。途中根据联系人的指引,两司机接上三名装卸工,将车开到大庆市一个偏僻的地方装“化工原料”。

这个所谓存放“化工原料”的地点根本就没有库房,仅仅是一个用彩钢板围起来的空地。地上都是杂草破砖,几堆已经装好东西的丝袋子就是所谓的“化工原料”,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原油味道。看着地上一堆堆装好东西的丝袋子,郝某某随口问了一句:什么东西?其中一名装卸工应道:是原油。两司机便让装卸工一起将包布铺到车厢内,防止原油漏出弄脏了车厢。装卸工装完车,郝某某又让邹某某换上脏衣服和装卸工一起罩好苫布,随后他们就一起驾车离开。然而就在他们开车上路没多远,就被巡查的民警发现,装卸工跳车逃跑,最后两司机和两名装卸工被抓获。巡查民警还在原油囤积点查获了大量未装车的袋装原油。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该院查明,现场扣押运输的原油35.62吨,价值人民币约83700元。此四人明知原油乃犯罪所得的赃物而非法运输和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10月23日,经人民法院审理,郝某某、邹某某分别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