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感纠纷杀死被害人后畏罪自杀,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以陈某明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陈某明与张某均为四十多岁,曾是情侣。两人因情感问题发生纠纷,后来张某不愿再搭理陈某明。2015年9月1日,陈某明从住处拿了一把匕首藏在电动车挂篮里,驾驶电动车来到位于张某所在的某推拿店,找到坐在店内沙发上的被害人张某。
张某对陈某明不理不睬,遭到张某的冷落后,陈某明萌生杀死张某的想法。于是,他抄起停在店门口的电动车挂篮里的匕首,朝张某胸腹部等部位连捅数刀,致被害人张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明持匕首朝自己胸腹部等处也捅刺数刀欲畏罪自杀,后被接到报警的民警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