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爱生恨在岳父家引火自焚致烧伤又获刑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31℃

男子因与妻子发生矛盾,在岳父家点燃汽油,引火自焚,不仅烧伤自己,还因故意放火,近日,男子张强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法院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张强今年30多岁,与周丽结婚多年,但二人结婚后却经常因周丽交友问题而发生争吵。

2014年11月初,两人再次发生争吵,看到小两口越闹越凶,周丽的父亲劝解不成后遂将周丽及孩子带回家,希望两人冷静冷静。

2014年11月10日晚上10时左右,张强与周丽通电话时再次发生争吵,周丽遂将手机关机。恼羞成怒之下,张强驾车来到岳父家,从车尾箱拿出汽油向自己身上泼了几下,拿着打火机及汽油桶进了岳父家。

张强进屋后遂用打火机点燃自己,周丽父亲马上将张强身上的火扑灭,并将张强送往医院救治。据诊断,张强头、面、颈、腹、双手、背部深Ⅱ度烧伤, 烧伤面积达12%。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张强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