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两名男子在公园偶遇一对情侣正在吵架,遂趁机上前为女方打抱不平并赶走其男友后,对该女子实施抢劫,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剧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5年6月的一天晚上,在剧某的提议下,剧某和李某二人结伴来到石家庄市一公园,伺机寻找抢劫对象。在该公园的一角落处,二人发现了被害人王某与其男友胡某正在发生争吵,而且胡某在争吵中对王某进了推搡,剧某、李某随即上前假借为王某打抱不平,将其男友胡某赶走后,二人凶相毕露,持刀对王某进行了抢劫,将王某的手部划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并将王某的女士挎包抢走(内有苹果手机一部、三星手机一部、现金400余元)经鉴定,被抢物品共价值5000余元。经公安机关的侦查,于7月将李某抓获,并在其带领下,将剧某抓获归案。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剧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式,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了抢劫罪,由于被告人李某主动带领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立功,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