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九连山三村民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61℃

为谋取不义之财,家处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九连山村民赖某发、赖某财、赖某新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楠木二株。近日,经龙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三被告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江西省龙南县九连山素有“生物资源基因库”之称,早在1975年便被列为保护区,现已俨然成了一座绿色宝库。当地村民赖某发、赖某财、赖某新得知楠木(又名白禾篙)树种名贵,木材价格高,便想砍伐后出卖,但深知保护区执法工作力度大,巡山督查频繁,遂不敢轻举妄为。

2015年8月13日,当三人看到村民赖某雄聘请开路的挖机正在两株楠木树前作业时,便动起了歪主意,上前谎称该树是自家栽种,若挡着修路可将其推倒,外省来的挖机师傅不知此为保护植物,随即将楠木树推倒。赖某发、赖某财、赖某新见状则持刀锯将楠木树制成木材。事后三人共同商议,如案发,则坚称楠木树是被他人推倒而非自己有意砍伐,意图逃避法律的追究。次日,当地老百姓发现采伐现场即报警。三人得知已案发,均主动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非法采伐的楠木树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二株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其行为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情节严重,鉴于三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当天,旁听人员众多,检察官当庭倡议,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绿色家园,人人有责,保护区的村民应当做好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