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认定公安机关处罚正确。”“但申请人李某甲现在被羁押,以什么形式向其释明行政行为合法性及合理性?”日前,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党组会议室,刑事、民事等各条线的检察官正在讨论一起行政复议案。
这是花溪区检察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行政检察向刑事检察、司法行政、公开听证借力的方式,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见实效的一幕。
2021年5月19日,李某甲因矛盾与孙某互殴,后李某甲堂弟李某乙到达现场劝架无果后,三人发生厮打,李某甲有持械行为,造成孙某轻伤二级,孙某妻子徐某随后赶到案发现场。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分别对李某甲和孙某处以行政拘留,李某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李某甲认为公安机关对孙某的行政处罚过轻、徐某没有被处罚,遂申请行政复议。
花溪区检察院得知该案后,召集各条线的检察官对这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先约见李某甲的代理人李某丙,向其释明公安机关处罚理由及依据,然后对李某甲进行沟通释法,解答其对处罚的质疑。在检察干警的努力下,李某甲当场表示认罪认罚,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调配经验丰富的刑事检察干警加入民行团队,定期听取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分析研判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完善跨部门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机制,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花溪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季勇介绍,该院通过“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实现了1+1>2的效果,不仅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能,加强各条线的交融,也有助于拓展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来源,最大限度挖掘监督案件潜力。
此外,花溪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确立了“行政检察+司法行政”的工作模式,明确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案结事不了、行政争议化解难等问题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共同研究复杂案件、探讨重点问题、商议解决办法,进一步前移矛盾化解端口。同时,该院在注重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公开听证”,2020年至今,共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9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件,涉及土地执法查处、行政复议、农民工讨薪、护航十大产业等多个领域。
吴万相 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