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伤人公路局疏于维护担责30%

2015-12-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1937℃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徐建国 树木被风刮倒横卧路中,男子夜晚骑摩托车路过被树枝“割喉”。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公路局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等2.6万余元。

4月10日22时,刘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撞上公路上一棵倒树,颈部被树枝撕裂,共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后因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刘某将公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伤残补偿金等共计8.7万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公路局依法负有对公路进行维护、管理的义务,应赔偿原告刘某损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