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符 老汉状告人社局办退休被驳

2015-12-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2398℃

    

     记者黄辉 通讯员高胜敏 黄礼 因二代身份证上的年龄与档案资料相差4岁,男子办理退休手续受阻,将人社局告上法庭。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的规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2013年7月,王某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办理退休,其提交的第二代身份证显示出生日期为1953年7月。人社局调取王某的职工档案后,发现档案上王某的出生日期为1957年7月。经向公安机关核实,王某的第一代身份证也记载其出生于1957年7月。人社局据此认定王某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拒绝办理。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