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第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1990年10月1日实施,至今27年。然而,在此之前的1986年,汨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首起“民告官”案子,开启了全国行政诉讼的先河;同年10月11日,汨罗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行政审判庭。行政讼诉案也由最初的一年一案到1991年22件;最近五年审理行政案件276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1353件。31年风雨历程,再现了汨罗法院人的胆识、勇气和职业担当。6月2日,时刻记者走进汨罗法院,了解中国行政审判的“汨罗模式”。
缘起:药材公司状告卫生局
“行政诉讼”即“民告官”,当下已是稀疏平常的事儿。但是放在31年前,国人是完全陌生的。而这个完全陌生的事儿,就发生在汨罗。
1986年8月,汨罗县药材公司不服处罚,一纸诉状将县卫生局告上法庭,汨罗县法院经济审判庭受理了这起案件。应诉时,被告卫生局提出,这似乎不是经济案件。时任院长毛凤章认为,这是“民告官”。
此后不久,院长毛凤章参加了最高法组织的全国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学习了国外行政审判制度,认为此案就是行政审判案件,鉴于全国都没有先例,“只能维持或撤销,不能判决。”最后,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判决维持县卫生局的处罚决定,将所罚款35926.6元上缴县财政。
同年9月,院长毛凤章提出设立行政审判庭。反对的声音说,“这是全国都没有的事,不能搞新鲜名堂”;但更多的人支持,认为“路都是人走出来的”。会后,他们马上向汨罗县委打报告,不到20天时间,批复就下来了。
1986年10月11日,汨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挂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一个行政审判庭,这比最高法行政审判庭的成立早了整整两年;时任刑事二庭庭长杨霞保被调岗至行政审判庭,成为第一任庭长。
31年风雨兼程,近5年审案276件无一改判
据杨霞保回忆,他接手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是在1987年3月两村民状告公安局。这本是一起邻里纠纷造成的打架斗殴事件,当地派出所做出处罚,其中一方不服气便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这起案件轰动一时,省高院、岳阳中院都来参与了案件审理。”
“民告官”,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可谓“道阻且长”。同样,对一个基层法院来说,也是承担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一方可能是“位高权重”的执法部门,一方则是“翘首以待”的普通百姓,法官们的每一个判决,都关乎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时任行政审判庭第二任庭长周铁军印象最深的一起案件发生在1997年。48名岳阳县棉农不服派出所民警扣押棉花并治安行政处罚,状告汨罗公安局。法院受理了此案,时任公安局长刘万年在了解情况后,自动将案件移送工商部门办理。最后,已扣押的棉花款及罚款60558元全部返还棉农,48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此案作为“民告官”的典型案件,被载入汨罗市志。
时隔多年,周铁军笑称,自己最美好的时光都留给了行政审判庭,那是一段“痛并快乐”的记忆。曾经,在汨罗法院,毛头小伙敢给市长送传票;曾经,他们遭遇重重阻力各种不理解,心里有说不出的苦,“得罪人的事干了一箩筐,都说干这个没前途;但是如今回想起来,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据不完全统计,31年来,汨罗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逐步上升。1986年只有1件,1987年4件,1988年7件……1991年达22件……近5年,汨罗法院审理行政案件276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1353件。判决政府及行政机关败诉69件,败诉率25%。随着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汨罗法院行政案件受理率达100%,当日立案率达100%。五年间,行政案件上诉无一改判,没有发生一起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