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中院邀请观摩行政诉讼案件

2019-12-1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268℃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李洪利 行政诉讼案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12月4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近60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为使观摩人员对行政案件的审判有更加全面直观的了解,通化市中级人民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义诉集安市人民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庭审按照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四个阶段进行,各方当事人就集安市政府做出的征收决定、安置补偿方案及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举证、质证、辩论。

参加庭审观摩人员表示,通过亲临现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行政案件的庭审程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也为自己今后的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通化地区行政诉讼案件量总体平稳,略呈上升趋势,但案件多样化趋势明显,其中行政征收案件涉及广大民众的根本生活,因为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立场不同、信息不对称、與论不客观等原因,使得征收双方经常出现矛盾,导致行政诉讼案件频发。

“人民法院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机关,对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行政争议案件依法进行司法审查和裁判,既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途径,也是对政府征地行为的司法监督,更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支持和保障。”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孙海波介绍说,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审理既能带来示范效应,又能警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慎用手中权力,同时还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机关对法律和民众诉求的尊重,可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看得见的方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