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武文文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三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河北检察机关共立公益诉讼案22518件,履行诉前程序19759件,提起诉讼238件。
统计数据显示,通过逾2万起公益诉讼案件,河北检察机关共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12489余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6990万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水域面积7451.7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948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国有财产5.2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2万千克,价值121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药163种,价值116万元。
专项行动带动全局
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印发《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为保护长城、传承中华历史文化贡献检察力量。
三年来,河北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专项带动全局,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效果,先后部署开展了“护航蓝天碧水净土”“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守护海洋”“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系列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9月,保定市检察院诉被告霍某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合议庭合议,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责令被告霍某某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这起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河北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河北检察机关用“检察蓝”护卫“英烈红”专项行动的一起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
促进行业集中整治
三年来,河北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19199件,回复整改率达99.31%,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实践中,检察机关注重通过个案办理,促进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性、系统性和领域性问题集中治理,从源头上推动问题解决。”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石家庄市鹿泉区卫生院医疗污水直排和医疗垃圾处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鹿泉区检察院依法向区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辖区内医疗单位的监管责任,规范医疗污水和医疗垃圾处置行为。鹿泉区卫健委收到建议后,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单位进行集中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的14家医疗单位进行了集中整改。
2018年5月,张家口市赤城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毗邻北京2022年冬奥会主赛区的红河、白河、黑河流域部分矿山存在地面塌陷、地表植被损毁等问题。经调查,发现辖区多家退出矿山企业存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不到位问题。
针对31家采矿权废止但未进行矿山恢复治理且欠缴矿山治理恢复保证金的企业,赤城县检察院陆续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26份检察建议。被监督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和恢复保证金缴纳,累计催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29亿元;同步监督35家正在生产、已停产及废止采矿权矿山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2154亩,栽种树木10.6万株。
加强军地检察协作
河北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联合办理3起涉嫌套取军粮补贴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追回国家军粮补贴款160余万元。张家口市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军粮差价补贴款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军地协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河北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调研活动,共摸排英烈纪念设施4009处,对发现的112件线索进行了交办,发出检察建议64件。
针对全省英烈设施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河北省检察院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出检察建议,协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推动全省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为了落实检察建议,2019年8月,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专项行动。
扩大公益保护范围
河北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指示要求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实现更大范围的公益保护,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以及扶贫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实践探索。三年来,河北检察机关共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31件。
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小区存在居民楼前私拉电线充电行为,依法向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纠正“飞线充电”行为。长安公安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会同相关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对该问题进行走访调查,举一反三,协调有关部门为辖区8个小区安装了充电桩。
今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河北检察机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及时发现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实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共立涉疫情公益诉讼案293件,向行政机关移送线索76件,发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65件,通过磋商沟通方式履行诉前程序164件。
探索跨域保护路径
三年来,河北省检察院先后与山西、内蒙古、辽宁等地检察机关会签了《“护航祖国北疆蓝天、碧水、净土”实施意见》,与天津、辽宁、山东等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携手开展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沧州市检察机关联合衡水市检察院和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共同推动建立了两省三市八县(区)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该机制入选河北省2019年度“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廊坊市与天津市武清区两地检察机关联合推动龙北新河和八干渠河水污染治理,收到明显成效。
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以来,河北三级检察机关与相邻省份检察机关共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69次,反馈案件信息57次,移送案件线索41件,形成了跨区域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取得了良好的协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