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17个月受理环资案件万余件

2021-06-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900℃

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刘运琦 去年以来,新疆全区法院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大美新疆”为宗旨,推进环境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自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全区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3633件。

据了解,2020年,全区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215件,其中刑事案件388件,民事案件8810件,行政案件17件;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418件,其中刑事案件184件,民事案件4225件,行政案件9件。

2020年至今,新疆全区法院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3件,大力打击非法改变草原、林地使用性质犯罪,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维护新疆生态环境,依法审理涉土地类环境公益诉讼44件、涉林木类6件、涉野生动植物类12件、涉空气污染类1件。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促进新疆公益林及草原修复,充分保护新疆土地生态环境安全。目前已有涉案草场、林地27504.57亩得到恢复,补种树木5560株。

据了解,新疆全区法院积极落实“修复”理念,探索适用“补种复绿”“退耕还草”等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修复方式,法院裁判文书后附详细生态修复方案,确保裁判结果有益于生态环境的修复,推动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到位。针对环境审判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制定办理案件实务问题解答,统一相关案件裁判尺度。同时,强化执行回访机制,针对已生效的环保禁令、公益诉讼判决、生态损害赔偿司法确认裁定或判决,定期进行执行回访,通过回访充分掌握禁令执行情况,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裁判执行情况,及时与检察机关、环境资源保护主管机关沟通,确保修复取得实效,最大程度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和资源高效利用。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建立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环境资源保护主管机关、行业协会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一方面解决环境资源损害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另一方面,中立评估员从专业角度分析证据、案情及可能的判决结果,对环境资源纠纷进行评估预测,缩小各方争议,增强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协助当事人和解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