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医院院长收好处费被判10年缘何“病入膏肓”

2016-01-02 来源:法制日报 热度:1394℃

医护人员是人类的白衣天使,是百姓健康的守护者。然而,医疗领域贪腐屡现大案窝案,不仅败坏了医德医风和社会风气,导致医疗成本上升,还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据统计,从2012年至今,海南全省医疗卫生系统43名干部先后因贪腐被查处。从医院院长到普通护士集体参与,收受“红包”“回扣”之风愈演愈烈,商业回扣成医疗腐败“重灾区”,往往是查处一个院长带出一批老板,查处一个老板又带出一批医务人员。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了解到,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饶惠民借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受贿61.5万元人民币、港币10万元,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为何这些拿手术刀的手变成了拿钱的“黑手”,医院院长是如何一步步堕落的?记者进行了调查。

工程超期露马脚

海南中部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是海南省和五指山市的重点民生项目,总投资4000余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资2000万元。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即五指山市人民医院)建成后,医疗服务辐射周边7个县市,可有效提高海南中部地区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然而,就是这个省市重点民生工程,原定一年的工期,却超期两年多。该项目工程分为三期,开工在建的是一期和二期。一期规划设计、征地等总造价4085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91%;二期工程总造价4353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22%。

据介绍,项目严重超期使得医院投入巨额资金采购的高端设施没有地方安放,严重影响了医院的诊疗活动。医院引进的主任医师、博导等专家,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此外,还导致该项目三期工程不能按时开工。

工程项目严重超期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随即介入调查。经查,医院已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二期项目工程预付款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资金,达700余万元,该笔款项被施工方负责人潘玉坤及其胞弟潘玉灿用于赌博。多付工程款的背后可能有该医院审批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的行为。

另外,一期、二期工程承包人名义上分别为海南第六、第七建筑公司,实际负责人为潘玉坤和潘玉灿,他们二人在海南卫生系统承揽大量工程项目,该过程可能涉嫌疏通关系进行行贿的犯罪行为。

2014年12月底,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要求省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全程指挥,五指山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22天的努力,对海南中部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施工负责人潘玉灿、潘玉坤涉嫌行贿(另案处理),对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饶惠民涉嫌受贿立案侦查。

暗箱操作拿好处

潘玉灿、潘玉坤被传讯到案后,供述了向饶惠民行贿的全过程。

2011年1月11日,在饶惠民的帮助下,潘玉灿挂靠的海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中标第一期工程项目,中标价格为3438.69万元,潘玉灿中标后,交给哥哥潘玉坤负责施工。

据介绍,2012年10月11日,饶惠民又帮助潘玉坤挂靠的海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中标第二期工程项目,中标价格为3634.90万元。同年10月23日,五指山市医院与海南七建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同年11月7日,海南七建与潘玉坤签订项目工程施工内部管理责任书,由潘玉坤负责施工。

中标后,潘玉灿与潘玉坤商量,决定由潘玉灿出资30万元送给饶惠民。一来是感谢饶惠民在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设中对自己的帮助,若不是他就得不到招标信息,就不可能中标;二是如果想顺利拨付工程款还是需要饶惠民支持。而且,该项目还有三期工程,二人还想承建。

于是,2012年10月下旬,在海口市白龙南路龙泉之星二楼咖啡厅一间包厢内,潘玉灿将20万元和10万元港币送给饶惠民,饶惠民欣然笑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5年2月25日,饶惠民被依法逮捕。饶惠民收受潘玉灿20万元人民币和10万元港币后,将钱存放在办公室,部分用于个人开支,其余现金一直放在办公室。

与此同时,饶惠民还交代了另一工程老板邱益清在承建海南第二医院专家楼和经济适用房工程中,先后分十次送给他20万元的不法事实。

迫于全国反腐势头和海南卫生医疗系统窝案的查处,再加上当时自己所在医院一期工程项目和外科大楼二期工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饶惠民担心出事,便于2013年5月将筹齐的20万元人民币和10万元港币退给了潘玉灿。一年后,他担心医院经济适用房项目出事,便将20万元人民币退给了邱益清。

采购设备吃回扣

在饶惠民担任院长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及其工程基建等都成了他的摇钱树。

2013年4月至7月期间,饶惠民收受海南旭日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万有发送的13.5万元。

据介绍,在饶惠民担任海南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万有发分别以海南康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旭日峰公司的名义,与医院签订多份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合同价款约200万元;签订多份医疗耗材购销合同,合同价款约500万元。经饶惠民审批,万有发拿到全部医疗器械款和医疗耗材款。

2012年11月30日,在饶惠民的帮助下,万有发通过挂靠南昌市中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医院签订两台口腔牙科综合治疗购销合同,合同价款为37.72万元。2013年4月28日,医院将该设备款拨付给南昌市中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将该设备款支付给万有发。

2011年5月中旬,万有发为感谢饶惠民,便在医院停车场将10万元放在饶惠民车上。2013年7月,万有发在拿到两台口腔牙科综合治疗的设备款后,在五指山市旅游山庄酒店停车场将3.5万元放在饶惠民的车上。

另外,2010年至2012年期间,海南宝利合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黄珍明分别以宝利公司、江西丰和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医院签订了监护仪、多功能彩色B超机等医疗设备购销合同,经饶惠民审批,黄珍明顺利拿到医疗设备款。2013年春节前,黄珍明在海口市高登东街送给饶惠民8万元。

近日,五指山市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饶惠民有期徒刑十年,赃款48.1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余款21.5万元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