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请我喝咖啡”
廉署查案,经常会请嫌疑人到公署喝咖啡以协助调查。因此如果廉署要请某位官员喝咖啡,就意味着他要大祸临头了。以致廉政公署的官员笑说:“我的一些朋友找我,一说要到廉署,就说,我们不用喝咖啡,茶或柠檬都行。”
廉署报案中心是很重要的部门,该中心24小时办公,由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负责,所有投诉均会保密,泄密者将受法律追究,以确保举报者无后顾之忧。廉政公署非常重视市民的举报,无论投诉的性质如何轻微,都会列入早晨报告,由执行处首长及处长级人员进行审议,决定是否展开调查。廉署承诺的服务标准是48小时内对贪污举报做出回应。据统计,廉署成立之初所接到的署名举报只占30%,而九十年代已增加到70%。
廉署电脑鉴证科专门对付电脑犯罪,这个部门不仅负责破解密码,还原那些被罪犯销毁的电脑记录,而且还用电脑来分析电话缴费单、财务记录等证据,确定调查的方向。
单面镜证人认人室非常有趣,证人可以从外面清楚地看到里面,而里面的犯人却一点也看不到外面。每次认人时,廉署会请一些临时演员来,把犯人混在他们中间,证人只需在镜后面说出号码。
廉署的拘留中心曾经关押过不少贪污重犯,打开铁闸,里面有床有桌椅,干净整洁,光线充足。真正喝咖啡的盘问室挺简单,4张沙发椅,一张三角台,除了两部录像机全程录像之外,这个令贪污分子丧胆的地方并没有什么特别设施。
三大因素创造高效神话
从此前的“欧亚农业”、“上海地产”、“上海商贸”到眼下的“创维数码”,中国香港廉政公署开始频繁走入我们的视野。那么廉政公署对上市公司违规犯罪的打击速度、打击力度为何如此令人吃惊呢?
首先从廉政公署的架构来看,该部门并不隶属于政府公务员架构,与香港警务处也不存在联系,而是直接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负责。根据《基本法》,廉政公署全权独立处理香港一切反贪污工作。可以说,有效的制度架构首先赋予了廉政公署独立的调查权力,且有效排除了政府其它部门对其展开调查的“掣肘”。
其次,在自主权外,廉政公署还拥有庞大的调查队伍以及特别调查权力,其调查权力极大,可调阅任何资料、处置财产、搜索扣押,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违者可处徒刑一至三年。此种权力,甚至凌驾于检察官之上。而廉署人员执行任务时,有权进入和搜查任何楼宇,必要时还可使用武力。不难看出,廉政公署所拥有的强力调查权,保证了该部门在调查案件时不再顾忌更多的“禁区”与“高压线”,进而为其案件取证直到最终破获创造了良好条件。
再者,长时间以来,廉政公署对于案件的调查已经有了自己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与手段。该部门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作战、侦察武器,还开先河创办了专门的卧底培训班,卧底成功检控率达100%。廉政公署拥有先进的电脑系统,用以分析从财务数据到电话缴费单等各种证据。
由此可见,从制度架构、司法权力以至破案手段,保障了廉政公署调查工作卓有成效——廉政公署所检控案件的判罪率高达70%以上。
不可思议的权力
香港廉署“破案如神”,所检控案件的判罪率高达70%以上,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香港廉署反贪经验引起了全球关注。专家分析,除了廉署享有不可思议的权力外,关键是其行之有效的调查、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贪运作模式。时至今日,这个模式已成为廉署的金科玉律,也为全球反贪机构所效仿。
廉署作为独立于警队和政府架构之外的一支纪律部队,其最高行政长官廉政专员直接向特首负责。廉政专员有权发布优于法律的命令、制定肃贪政策、不附任何理由解雇廉政总署之任何职员。廉署人员执行任务时,有权进入和搜查任何楼宇,必要时还可使用武力。
由于廉政公署位高权重,为防止其成为“第二警察部队”,香港同时拥有必要的监督方式,成立了四大委员会,对廉政公署进行监督,以保证廉署成为“廉之又廉”的机构。
防贪建议90%落实
廉署下设了3个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及社区关系处。执行处是廉政公署的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阅和调查贪污指控。为防止滥用权力,廉署本身无权提出检控。调查人员只负责搜集证据,并向律政司司长提出报告,由其决定是否提出检控。
执行处与香港各纪律部队间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络与合作,分别与之组成了“行动联络小组”,商讨调查程序和贪污趋势,检讨联合调查行动和共同关注的事项,互相转介资料及廉署参与警队培训课程等。
“防范胜于打击”。廉署非常重视贪污的预防工作,这一工作由防止贪污处负责。防止贪污处工作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改善有可能导致贪污的工作方法及程序,并为公营、私营机构等提供良好的防贪顾问服务。其具体工作是:就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制度及工作程序进行顾问审查研究。防止贪污处可以审查任何一个政府机关的程序,认为某个工作程序可能导致贪污,就会写出报告要求他们改过来,防贪处提出的建议超过90%都能在一年之内落实。
社区关系处的任务是向市民进行肃贪倡廉的宣传教育。他们利用不同的宣传方法传播肃贪倡廉的信息,包括短片、新闻稿、海报以及生动描述廉署调查个案的电视剧等,提高市民对贪污的警觉性。廉署还把一些防贪信息编入中小学的公民教育课程中,目的是从小开始,就给他们灌输一些贪污的危害,长大了不要贪污,不要行贿,并给他们一个概念:忠诚、廉洁是一个美德。
经典战役
A:“虎山行”
2004年11月30日,香港廉政公署在代号为“虎山行”的行动中,派出近百人至创维集团的办事处采取行动,拘捕了创维数码10名人员,其中包括主席黄宏生、3名执行董事、1名财务总监、1名前董事、1名雇员以及2名主席助理。
12月1日,创维主席黄宏生及创维执行董事黄培?同被控一项串谋盗窃罪名。控罪指两名被告涉嫌于2000年11月至去年4月期间,与另一名人士串谋盗窃共九张从创维的银行户口签发的支票,涉款总额为4800万元。目前,黄宏生已获保释,可以回到公司或家里,但不能离开香港,并要配合廉政公署的调查。
B:“峨眉”
2003年6月6日,香港腾达董事局主席许培新在其香港办公室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同时被拘捕的还有相关9人,包括香港腾达董秘兼财务总监卢桂文、1名执行董事、1名制造公司董秘、2名投资公司董事及1名职员、1名会计师行高级职员、1名顾问公司总经理及1名商人。而香港廉政公署本次行动的代号为“峨眉”。
香港廉政公署对香港腾达的质疑,是怀疑其做假账,通过虚增收入来夸大盈利,蒙混上市。同时,怀疑许培新涉嫌挪用至少980万港元的公款。此外,廉政公署还怀疑香港腾达在上市前,可能利用募股的机会,让部分机构和人士获得低价认购股票的机会。
C:“驿马星”
2004年7月9日,先科国际有限公司主席黄创光将一袋40万港元的现款交给美国运通银行高级董事梁文华,被守候多日的香港廉政公署Z组人员当场以涉嫌行贿罪名拘捕。其后,廉署再在汇盈加怡证券有限公司销售部总裁翁家添、工商东亚证券有限公司高级营业经理高仕劲及一名作为中间人的商人高健行的银行保险箱内,搜出110万港元的怀疑贿款。
这个名为“驿马星”的行动,彻底瓦解了这个造市集团,廉署总共拘捕了9人。
廉署有关人士说,该署接到线人报料,指先科国际高层联同银行高层、证券行高层联手造市,并贿赂证券分析员发表“唱好”报告并推高股价,诱使投资者买入该公司股票,有关人士趁机沽出股票套利。这种联手造市的事例在香港股市的二、三线股中相当普遍,但廉署及香港证监会一直苦无证据,这次得力于准确线报,廉署便出动Z组共60名精锐部队,布下“天罗地网”,终于人赃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