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指山市番阳镇加艾村村委会原主任吉大华违规侵占处置集体资产问题。吉大华在负责本村农村沼气村级服务网点过程中,擅自将上级委托其管理的沼液运输车转让给他人,获利2.4万元归个人支配。调查期间,吉大华已将该车赎回。吉大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澄迈县瑞溪镇里加村党支部原书记陈祥宾虚报冒领惠民补贴问题。陈祥宾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伪造本人及家属共7人的种粮信息,向瑞溪镇政府虚报种粮面积36.56亩,冒领国家粮食综合补贴共计3.34万元,并全部用于本人日常开销。陈祥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琼中县长征镇农技站原站长王大成骗取低保问题。王大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为其4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违规取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2.27万元。调查期间,王大成已主动上交违纪款项。王大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