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28日电 (李源)湖南省纪委网站近日发布四名领导干部被查处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怀化市城建投原董事长王小明接受组织调查
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小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王小明,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湖南洪江市人,大学文化。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洪江市副市长,洪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等职。2010年4月至2016年1月任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书记、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怀化市工程咨询中心原主任欧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欧文在担任市工程咨询中心主任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妨碍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市工程咨询中心违规发放评审费、未经审批违规购车,以及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并将其中大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等问题负主要责任。其中,私分国有资产的问题涉嫌犯罪。
欧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用权、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欧文开除党籍处分;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欧文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怀化溆浦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刘生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刘生贵在担任溆浦县委委员、卢峰镇党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迎宾西路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财物;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并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刘生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用权、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生贵开除党籍处分;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刘生贵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怀化沅陵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启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陈启生在担任沅陵县政协副主席、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张沅公路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县常吉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人事方面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已下拨的个案水毁资金长期账外保管。其中,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的问题涉嫌犯罪。
陈启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用权、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陈启生开除党籍处分;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陈启生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