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收银员巧用收银机私吞16万余元营业款获刑

2016-03-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34℃

80后收银员韦某在收银机上通过“特殊折扣”进行反结账的方式,将已收取的16万余元营业款清零后占为己有。近日, 经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右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缓刑。

89年出生的韦某只有初中文化,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初,韦某从乡下来到右江区城内某火锅店从事收银员工作。虽然文化不高,但是因为每天收款都要使用收银机,聪明的韦某很快掌握了收银机的特殊功能,加上火锅店老板并没有对收银员进行严格监管,让韦某萌生了利用收银机私吞营业款的想法。

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间,韦某多次利用其工作便利,通过收银机上的“特殊折扣”功能进行反结账的方式,把已经收取的营业款从中部分清零后,将款项占为己有,总数共计16.8万余元。2015年2月11日店内实际有11桌客人吃饭,但韦某只上交9桌的营业款。韦某自以为“小动作”天衣无缝,但是贪婪的心终让其暴露,经老板娘的质问后,韦某承认自2013年9月以来,通过反结账方式侵吞店里营业款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韦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赔被害人20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