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获悉通报8起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1.哈尔滨市公安局站前治安分局民警唐永军于2016年4月1日上午,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D4529的公车前往卧龙岗陵园,为其亲属组织祭扫活动。
2.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南岗分局职工郝柏常于2016年4月2日,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E1526的公车,拉载家人前往皇山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3.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职工孙炤鹏于2016年4月3日上午,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J3240的邮件运输车前往向阳山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4.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林晓滨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以去片区检查为由,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Y4521的执法车辆前往金山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5.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管理处职工侯廷宝于2016年4月4日,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X4025的公车前往天河园公墓,为其亲属进行祭扫活动。
6.哈尔滨市动力市政道路工程处主任项景文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于2016年4月3日上午私自将其单位号牌为黑AR6927的公车借给他人,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7.哈尔滨热电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徐伯滨于2016年4月1日上午,自单位请事假离开,并私自驾驶号牌为黑AE1026的单位通勤车前往和平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8.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刘艳军于2016年4月2日,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868KT的工地用车前往哈平路殡仪馆,为其亲属进行祭扫活动。
据悉,对以上公车私用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下大气力抓好“四风”反弹问题。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紧盯重要节点,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压实领导责任,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持续保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