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一名警员,控告他涉嫌在处理交通违例事项时妨碍司法公正,即以性质较轻微的交通罪行,向一名电单车司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香港廉政公署发言人说,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被告庄玉麟(35岁)于案发时为一名警员,驻守港岛交通部执行及管制分区。被告于4月21日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他亦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交替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发言人指出,被告将于4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发言人说,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5年6月3日,在香港仔隧道入口作出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对一名电单车司机在告士打道近波斯富街的路口横过连续双白线,违反《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规例》),他选择不采取执法行动,反而以「没有遵从道路标记」性质较轻微的交通罪行,向该名司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根据《规例》,任何人士若涉及横过连续双白线的违法行为,将被发出450元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并被扣减3分。若任何人士涉及“没有遵从道路标记”的违法行为,则只会被发出450元的定额罚款通知书。
发言人指出,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5年6月3日至8日期间,于执行其职务或在与其职务有关的情况下,无合理辩理或理据,蓄意行为失当,即作出前述的行为,以及订立从该名司机购买其电单车的交易。被告涉嫌从未有遵照《警察程序手册》的要求,申报与其公职及从该名司机购入电单车的利益冲突。香港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据悉,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一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