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区交通支队潞河大队民警张超违规收礼问题。2015年2月,张超在处理通州区耿庄路口交通事故中,收受事故车主购物卡3张,共计人民币3000元。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超行政记过处分。
2.大兴区青云店镇东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海军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5月,李海军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本村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礼金人民币5.69万元。经青云店镇党委研究,并报大兴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海军党内警告处分。
3.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张友接受旅游招待问题。2015年4月,张友前往海南三亚看楼盘,期间机票、住宿、吃饭等费用由某药品企业承担。经平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友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