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培明涉嫌受贿罪被审查起诉

2016-05-05 来源:法制网 热度:2660℃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副市长薛培明

记者4月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培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薛培明简历

薛培明,男,汉族,1955年7月6日出生, 1971年7月参加工作, 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副市长。

1971.7——1979.5 准格尔旗房塔河硫磺厂当工人、干部;

1979.5——1986.9 准格尔旗硫磺厂当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

期间1984——1986年在内蒙古大学读书,专科毕业;

1986.9——1989.4 准格尔旗任纪委副主任;

1989.5——1990.6 准格尔旗任体改委主任;

1990.6——1990.10 准格尔旗煤炭公司任副经理;

1990.10——1991.3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任旗长助理;

1991.3——1995.10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任副旗长;

1995.10——1997.2 鄂尔多斯市煤管局任局长;

1995.9——1997.12 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习,本科毕业;

1997.2——2000.11 鄂托克旗任旗委书记;

2000.11——2002.9 鄂尔多斯市任市长助理;

2002.9——2004.4 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任副盟长;

2004.4——2015.11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副市长薛培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1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副市长薛培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薛培明(副厅级)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