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涉及违规收受礼金、骗取财政拨款等问题。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下属民警贾金山收受好处费
贾金山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5万余元。贾金山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经市公安局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双井派出所警长韩旭收取服务对象礼金
韩旭担任警长期间,分5次收受辖区企业赠送礼金。经朝阳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韩旭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房山区窦店镇两间房村原党支书肖建骗取财政拨款
肖建负责京石快客工程拆迁补偿工作期间,伪造权属证明文件,骗取国家下拨的拆迁补偿款21万余元。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肖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徐艳、事务部原副部长库浩、科员余涵截留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人员工资
徐艳、库浩、余涵在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期间,伪造笔迹截留调查工作人员工资,三人分别将1万元、0.6万元、2.18万元据为己有。徐艳被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库浩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余涵被给予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