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龚清概简历
龚清概,男,汉族,1958年6月生,福建石狮人,1979年3月入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香港公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修班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省人大代表;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福建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1978.07--1980.09,福建省晋江县永宁公社沙堤大队团总支书记
1980.09—1987.07,福建省晋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织科科长(1985.09—1987.07,泉州市委党校脱产学习)
1987.07—1992.12,福建省晋江县深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87.10)
1992.12—1995.04,福建省晋江市副市长
1995.04—2002.05,福建省晋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1996.01)
2002.05—2003.10,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市长(2000.08—2002.12,中央党校在职学习)
2003.10—2005.03,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
2005.03—2005.06,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晋江市委书记
2005.06—2007.01,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
2007.01—2007.06,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06—2010.02,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2—2012.08,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8—2013.10,福建省政府党组成员,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10—,中央台办、国台办副主任
2016年1月1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2月15日,免去龚清概的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