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刘忠在担任慈利县移民开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国家移民后扶资金、单位公用经费结余资金,私分滥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其套取国家移民后扶资金私分滥发问题涉嫌犯罪。
刘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用权,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慈利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慈利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忠开除党籍处分。对刘忠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