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6-1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90℃

1.三亚市吉阳区南丁村三罗三组将土地补偿费用于组织外出旅游、发放补贴问题。三罗三组两次组织妇女外出旅游,并给未参加外出旅游的妇女发放补贴,费用共计7.27万元,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南丁村三罗三组组长林文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琼中县营根镇营根村委会什通村小组组长王明江职务侵占问题。王明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增土地登记面积,侵占属于什通村小组的集体土地补偿款34.35万元。经营根镇政府谈话教育后,王明江退回所侵占的款项。王明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琼中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认定王明江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