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通报四起省属高校科研经费违纪典型问题

2016-07-12 来源:合肥网 热度:1811℃

公款私存、用项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学生助研补助费”名义冒领科研经费……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7月11日通报四起省属高校科研经费违纪典型问题。

系主任涉嫌侵占科研经费被免职

安徽农业大学茶与食品科技学院茶叶系主任、教授李立祥2012年在科研经费支出中虚构材料采购事项,将科研项目33.26万元分批从安徽农业大学账户转移到与其合作企业的账户,套取科研经费20万元,违反有关规定。鉴于李立祥能配合调查,主动退回全部款项,安徽农业大学研究决定给予李立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免去系主任职务。

教授公款私存、用项目资金买理财产品

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安徽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胡坤伦作为安徽理工大学爆破工程与器材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在对外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通过预借工程款方式将资金从爆研所账户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再报销冲账,形成公款私存,给项目资金带来潜在风险。他同时利用支付工程费用时间差,用项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当获利。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胡坤伦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教授四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

同时被通报的还有安徽理工大学爆破工程与器材研究所所长郭子如违纪违规问题。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郭子如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教授四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

以“学生补助”名义冒领科研经费

安徽理工大学能源与安全学院教授何启林虚报冒领科研经费问题昨天也同时被通报。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何启林降低岗位等级(教授三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