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梁某系广西柳州市社会治安巡逻防范总队聘用的巡防队员,主要职责为配合民警开展黄赌毒线索摸排,及案件查处。然而,梁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赌场人员通风报信,牟取利益。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以梁某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经庭审查明:2013年春节期间,杨某(另案处理)的亲属在柳州市荣军路三柳大院山脚边开设了一个赌“板九”的赌场。同年4月的一天,杨某打电话给梁某,希望梁某不要把三柳大院有赌场的事向领导汇报,如其他巡防队员向领导汇报,也告诉他一声。梁某表示同意。2013年4、5、6月,梁某分三次收受杨某给的好处费共计1.5万元。
2014年初,刘某(另案处理)与朋友在柳州市柳南区菜园屯一带开设赌“玉米籽”的赌场。刘某也找到梁某,希望得到“照顾”,让梁某在队里有行动时通知他,并商定每场给300元钱,十天左右给一次钱。梁某也答应了。之后梁某多次在查赌前向刘某通风报信,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梁某先后4次收受刘某给的好处费共计1.33万元。
2014年10月,许某(另案处理)与朋友在柳州市鱼峰区九头山一带开设赌“玉米籽”的赌场。为了使该赌场能顺利经营,许某也找到梁某,让梁某在队里有行动时通知他。后来,梁某除了不向领导汇报许某开赌场外,还两次向对方通风报信,收受许某给的好处费1.4万元。
2015年3月18日,梁某被抓获归案。
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最终,依法做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