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0-1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155℃

1.怀柔区怀北镇神山村村委会原主任史宗生收受他人现金问题。史宗生利用担任神山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该村租赁林地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6万元。经怀柔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史宗生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北京市美术红灯厂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党支部书记杜杨挪用资金问题。杜杨在担任北京市美术红灯厂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主管单位“小金库”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共计15万元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经东城区天坛街道工委会议研究,并报东城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杜杨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1月17日,东城区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杜杨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3.延庆区千家店镇旅游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郤秀峰挪用公款问题。郤秀峰利用担任延庆区千家店镇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其催缴的年票款用于归还其个人对外欠款及弥补其之前挪用年票款的亏空,截至案发,其未归还的年票款共计15万元。经延庆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郤秀峰开除党籍处分。经延庆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延庆区政府常务会议暨区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郤秀峰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6月2日,延庆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郤秀峰有期徒刑八个月。(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