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宁市北大镇中兴村村委会后街村民小组长黄家茂收受好处费问题。黄家茂在2015年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3户好处费1300元。2016年6月,黄家茂将违纪款退还,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屯昌县新兴镇兴诗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截留扶贫物资问题。2016年4月,该村在发放扶贫蜜蜂种苗工作中,将应属贫困户林某某6箱种苗发给非贫困户蔡某某,截留6箱种苗给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延武(非贫困户)用于自家养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书监,陈延武及时任村委会委员林明桦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截留12箱扶贫蜜蜂种苗已追缴发放给贫困户。(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