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1-1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48℃

1.陆川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忠强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问题。2016年1月,刘忠强和时任副局长丘清辉,安监局科员、办公室主任李教,危化品监管股股长庞承志,宴请他人,所消费1800元交由某烟花爆竹公司支付。2016年4月,4人到岑溪市、贺州市平桂区学习考察期间,绕道旅游观光游玩,期间交通及吃、住、景区门票等费用5373元,由上述公司和另一烟花爆竹公司支付。2016年12月,刘忠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丘清辉、李教、庞承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贺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叶万余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经叶万余同意,该所先后用公款3.366万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此外,叶万余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该所出纳挪用公款45万余元。2016年10月,叶万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岩滩人民法庭庭长唐苏鹏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8月16日上午,唐苏鹏擅自驾警车前往某鱼场给自家买鱼,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经济损失2.6万余元。2016年12月,唐苏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