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黄泽春被提起公诉

2017-02-05 来源:人民网 热度:1806℃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黄泽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黄泽春简历

黄泽春,男,苗族,湖南麻阳人,1963年2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曾任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1982年08月至1984年01月,为麻阳县郭公坪公社干部;

1984年01月至1987年12月,任麻阳县郭公坪公社管委会副主任、乡政府副乡长(其中:1985年09月至1987年06月,在怀化地委党校民干班脱产学习);

1987年12月至1989年02月,任麻阳县兰村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书记;

1989年02月至1990年05月,任麻阳县尧市乡党委书记;

1990年05月至1991年03月,在洪江市监察局、常青乡工作;

1991年03月至1992年04月,任怀化地区监察局正科级干部;

1992年04月至1993年07月,任怀化地区监察局综合科科长;

1993年07月至1997年07月,任怀化地区纪委宣教室副主任;

1997年07月至1998年12月,任怀化市纪委宣教室主任(副处级);

1998年12月至2002年07月,任怀化市纪委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

2002年07月至2006年07月,任沅陵县委副书记;

2006年07月至2006年12月,任沅陵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

2006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沅陵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8年12月至2012年05月,任沅陵县委书记;

2012年05月至2012年12月,任怀化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2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怀化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5年10月30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怀化市政协副主席黄泽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