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2-1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08℃

1.丹江口市牛河林区党委原副书记陈永华侵占退耕还林补偿款等问题。陈永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退耕还林补偿款等国家专项资金11万余元;收受他人现金21万余元,在工程承包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16年8月、9月,陈永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建始县业州镇小漂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刘治龙冒领国家种粮补贴资金问题。刘治龙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在给农户发放种粮补贴资金存折过程中,将重复的两户存折截留保管,领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2万余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8月,刘治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