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5-0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10℃

1.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谢文明违规占用省志愿者协会超标准公务用车问题。谢文明在兼任省志愿者协会会长期间,违规占用协会一台超标准公务用车。谢文明还因违反其他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2.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张书林,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超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1日至4月14日,张书林、刘超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及双休日期间,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多次驾驶公车办私事。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省展览馆原馆长唐志军公车私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唐志军自行驾驶单位公车上下班,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唐志军利用担任副馆长、馆长职务便利,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且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规避组织检查。唐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长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车辆服务中心主任杨波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清明节期间,杨波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其女儿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杨波受到记过处分。(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