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7-1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15℃

1.崇阳县白霓镇大市村党支部原书记庞启明侵占集体资金问题。庞启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8.7万元,同时还存在经手集体收入和支出不入账、重复报销等问题。庞启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巴东县野三关镇黄连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报账员郑家荣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问题。郑家荣违反“村账站管”制度规定,收支长期不入账,坐收资金39.71万元、坐支资金38.14万元,长期占有村集体资金4000元归个人使用,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郑家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