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8-1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199℃

1.武强县关街镇夹圹村村委会主任张广新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11月,张广新在向镇政府上报经村民大会评议确定贫困户名单时,擅自将其中一户更换为其子。张广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饶阳县东里满乡政府职工、西沿湾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建强,西沿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建秋骗取扶贫款问题。2015年2月,2人采取虚报贫困户建设大棚名义,骗取扶贫款1.5万元,各取50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周建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张建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保定市莲池区西关办事处郭庄社区主任李立新截留群众低保金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李立新利用替低保户陈某保管存折便利,截留莲池区民政局发放给陈某低保金共计4060元,用于为社区干部发放福利。李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