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玉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崔玉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接受公款宴请和私营企业主宴请;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招商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企业办理房地产权证;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崔玉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商关系“亲清不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玉奇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铜陵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崔玉奇简历
崔玉奇,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徐州人,大学学历,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1994年12月任合钢公司副经理;
1997年6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7年12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5月任铜陵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2年1月任铜陵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2003年3月任铜陵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08年6月任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9年2月任铜陵市政府副市长、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7月任铜陵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年1月任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7年9月11日,安徽省委决定免去崔玉奇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9月19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接受崔玉奇辞去铜陵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崔玉奇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