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石国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石国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分配和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向私营企业主借款并接受免费房屋装修、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的住房和车位等。
石国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担任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国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
石国祥简历
石国祥,男,回族,1960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2月,任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1年5月,任吉林市昌邑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1年6月,任吉林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5年7月,任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正厅长级);
2008年11月,任吉林市委副书记;
2009年5月,任吉林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1年1月,任四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5年1月,任吉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年10月,吉林省委免去石国祥吉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职务;2016年12月,吉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石国祥吉林省环保厅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