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利益,破坏生态环境,弄虚作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用公款购买礼品;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大财产损失、私设“小金库”。其中,套取财政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大财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李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特别在担任白山市委书记期间,作风霸道,损公肥私,默许、纵容家属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他人大额财物,其行为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仆本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伟开除党籍处分;经吉林省原监察厅报请吉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伟简历
李伟,男,1958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5月,任吉林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9年1月,任榆树市委书记(副厅级);
2002年6月,任长春市委常委、榆树市委书记;
2002年8月,任长春市政府副市长;
2008年1月,任白山市委书记;
2015年9月至今,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