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日前,成都市将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成都高新区清风乡小河村村干部汪在良、傅耀军、付素霞、付跃明集体违纪问题。2015年,小河村党支部书记汪在良、时任村委会主任傅耀军、村委会副主任付素霞、村文书付跃明将本该免费发放的化肥销售给村民,获得资金18720元,用于支付春节团年聚餐、慰问等费用。2016年,四人又将本该免费发放给村民的4吨化肥及村委会订购的化肥按照1:1的方式进行捆绑销售,并向清风乡农业服务中心提供村民领取免费化肥补贴花名册等虚假资料。2018年3月,傅耀军、付素霞、付跃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汪在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青白江区清泉镇农业中心原主任秦继彬在扶贫项目中失职导致扶贫资金被侵占问题。2013年至2015年,秦继彬在代表清泉镇人民政府履行对红岩村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和现场验收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监督验收职责,致使红岩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孝明(已判刑)伙同原村文书邱治俊(已判刑)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报管理人员误工费等方式,先后多次套取扶贫资金883450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2018年4月,秦继彬受到撤职处分。
3.都江堰市青城山镇赤城社区文书刘林违纪问题。2014年4月,都江堰市政府移民办要求做好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查工作,刘林作为具体负责赤城社区财务管理(包括移民后期扶持人员核实)等工作的经办人员,未按要求及时上报3名移民人员的死亡情况,导致多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共计1600元。2018年4月,刘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上多发资金已全部追回上缴。
4.彭州市升平镇场镇社区妇女主任卿蓉违纪问题。2016年3月,时任升平镇场镇社区民政助理员卿蓉未认真核实该社区居民王某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致其在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继续享受低保政策,违规领取了低保金共计8190元。2018年1月,卿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已部分追回。
5.金堂县平桥乡同善村支部书记蒋增全违纪问题。2015年底,在第三轮第二批相对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同善村申报相对贫困户户主为周太平等5人。2016年1月,同善村再次进行清理识别,经村民民主推荐评议,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贫困户户主分别调整为周富均等5人,但未及时上报调整变更申报资料,导致前后名单申报混乱偏差,出现申报人与实际享受人员不一致的情况。蒋增全作为主要责任人,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审核上报精准扶贫更改资料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蒋增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蒲江县成佳镇沙楼村党支部书记李先明违纪问题。2018年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中,发现沙楼村扶贫项目“一事一议”过程和结果未全程留痕,相关工作不规范等问题。2018年4月,李先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强化履责担当,以“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整治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推进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成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