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钮某涉嫌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钮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钮某,男,现年46岁,犯罪前任江苏省宿迁市宿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经依法查明: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被告人钮某在担任宿城区新乡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10万余元,在工程款结算,资金扶持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钮某在发案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钮某涉嫌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钮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钮某,男,现年46岁,犯罪前任江苏省宿迁市宿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经依法查明: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被告人钮某在担任宿城区新乡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10万余元,在工程款结算,资金扶持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钮某在发案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