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津南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统计局原党组成员、区农调队原队长白洪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洪仁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发包工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以签订虚假协议方式向银行贷款,建设工程应招标未招标,违规审批拆迁补偿款;无视党纪国法,伙同他人骗取公款;生活上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
白洪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津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洪仁开除党籍处分;由津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津南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世涛)